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细则

最近更新时间:2009-03-31

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School of Mathematical Sciences    Xiame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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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科学学院2009年招收数学各专业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厦门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要求、规定,数学科学学院制订下列关于招收200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指导思想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组织

根据《复试录取办法》规定,数学科学学院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和各专业专家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的院领导任组长,学院党委委员和各系主任任副组长;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4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成员

许传炬(组长) 程立新(副组长) 卢琳璋(副组长) 林建华(副组长)钱建国(副组长) 林亚南 张明智 邱春晖 谭忠

监督电话:2580701

三、复试

1、复试的实施细则和基本分数线划定

上述取得参加复试资格的研究生名单,是根据厦门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上线的全体考生和推免生。

2、复试资格审查

数学科学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数学科学学院接受检查:(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3)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体检须知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网上查询);(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7)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需材料:(8)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特别说明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0943日全天

笔试时间:43日上午900-1100

地点:厦门大学海韵园(数学科学学院)教学楼301。

口试时间:43日下午230—晚上;

地点 :海韵园(数学科学学院办公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到时间:200942830-1130230-530

报到地点:厦门大学海韵园数学科学学院行政楼B206

5.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笔试和口试两个部分,复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复试成绩。

具体复试内容和分数比例如下

专业名称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30——50%)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复试方式

备注

计算数学

30%

微分方程数值解

笔试(50%

口试(30%


数值代数

数值逼近

英语(含专英)

口试(20%

应用数学

30%

实变函数

笔试(50%

口试(30%


微分方程(常微、偏微)

近世代数(群论部分)

英语(含专英)

口试(20%

基础数学

30%

实变函数

笔试(50%

口试(30%


近世代数

英语(含专英)

口试(2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0%

概率论

笔试(50%

口试(30%


数理统计

英语(含专英)

口试(20%

 

 

 

 

 

 

 

 

 

 

 

 

 

 

 

 

 

 

 

 

 

 

 

 

 

 

 

6.复试方法

笔试 为闭卷考试(有试题),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2小时用带有密封线的试卷纸答题。考试完毕,试卷收齐后由监考人员当场将试卷密封装订,然后交给复试领导小组,评卷集中进行。评卷工作要求在复试后2日内完成。

口试 分组进行(有试题)4个专业分成2组,即基础数学组、应用数学、概率统计和计算数学组。复试由各组组长主持,在不同的教室进行。考生逐人口试,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不少于10钟,其中英语口语和专业英语的口试时间总和为3-5分钟。除正在口试的考生外,其他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口试要进行现场录音,考场记录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来做。复试考核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考试提纲、录音磁带及复试记录在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7.评卷打分

1)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50分,专业课口试30分,英语(口语和专业英语)20分。但在复试中,各科考试成绩仍以百分

制计算,然后再按比例折算成复试的最终成绩。

2)各小组考前将口试的具体内容包括评分标准交复试领导小组。

3)口试由各组主考教师分别独立在复试评定、记分表上打分,口试结束后,每位主考教师在自己的评定、打分表上签名后交给复试领导小组,每位考生的口试成绩按主考教师打分的加权平均值记。

4)专业课和英语个单项口试成绩超出60-85分范围的,要在“备注”中说明。

8.最终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30%

 

 

                                 

                           数学科学学院

                                 2009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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