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最近更新时间:2023-03-31

一、拟调剂专业和需求

专业

拟调剂人数

备注

免疫学

4-6

学术型

生理学

15-20

学术型

微生物学

13-15

学术型

内科学

25-30

学术型

外科学

30-35

学术型

肿瘤学

8-10

学术型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3

学术型

妇产科学

1

学术型

儿科学

1

学术型

耳鼻咽喉科学

1

学术型

麻醉学

1

学术型

运动医学

1

学术型

药理学

1

学术型

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0702J4

1

学术型

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0710J4

2

学术型

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1002J4

1

学术型

说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拟调剂专业和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需要做出部分调整,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服务系统公布的专业为准。


二、调剂要求

拟调剂至我院的考生需先到我校官方网站查看招生简章及我院各专业报考条件,链接https://zs.xmu.edu.cn/info/1056/5154.htm (复制到地址栏)。关于调剂的要求和说明如下:

1.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学院基本复试线,学院调剂的基本分数线要求如下:

学科类别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医学[10]

50

50

160

/

330

理学[07]

50

50

75

75

315

2.优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申请调剂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交叉学科的请务必参照各一级学科代码所对应的专业申请调剂;

7.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开放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一般为系统开放后的第一天12小时之内)。

2.我院将调剂复试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后,在调剂系统上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4小时内在系统回复复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3.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

2)《告知书》(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

3)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为往届考生没有工作,可由所在街道党工委签字盖章);

4)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准考证;

8)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考生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 ×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50%(含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医学院研究生办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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