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6年软件工程硕士(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最近更新时间:2006-04-21

厦门大学2006年软件工程硕士(自主招生)

招 生 简 章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是经教育部、原国家计委批准的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学院2006年秋季面向全国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E)120名。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包括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原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

二、研究方向
1、软件工程管理         2、信息化管理软件开发   3、数据挖掘技术及其应用

 4、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   5、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6、游戏软件开发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可选择脱产或在职不脱产学习方式之一。学习时间为2—4年。学习总学分为40学分。第一年以课程学习为主,第二年开始进入企业实习并完成毕业论文。

脱产学习采用全日制学习,学院协助联系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在职不脱产人员的学习以周末上课为主,或安排集中时间授课。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四、入学考试
 (一)厦门大学自行组织命题、考试
    考试科目:数学、英语、专业基础(C语言、数据结构)。

    考试时间:2006年4月15日-16日。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免试生招收条件

凡参加2006年1月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报考专业为软件工程相近专业(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数学、管理信息系统等),分数接近国家录取分数线,可免全部科目或单科笔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以面试为主)。

五、报名方法

(一)普通考生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考者本人先填写《2006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http://software.xmu.edu.cn/),然后上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software.xmu.edu.cn/。网上报名时间从 2006年1月15日—4月10日。

3、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2006年4月14日之前将下列材料邮寄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麻老师收(邮编361005):

① 《2006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推荐,并在张贴照片处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无单位考生加盖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公章,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② 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③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二份(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的学籍证明,包括学生证及注册记录复印件)。

④ 近期同一底片(蓝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

⑤ 报名费 240 元(汇款至厦门大学软件学院麻琳健老师。不能放在信封里)。

4、考生应于2006年4月14日携带以上有关证件的原件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现场照相并确认资格。面试时间:2006年4月16日下午;地点: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二)免试考生

参加2006年1月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

1、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6年申请免试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2、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2006年4月29日之前将下列材料邮寄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麻老师收(邮编361005):

① 盖有报考院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公章的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② 2006年申请免试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推荐,并在张贴照片处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无单位的考生加盖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公章,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③ 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④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二份(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的学籍证明、包括学生证及注册记录复印件)。

⑤ 近期同一底片(蓝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

⑥ 报名费80元(汇款至厦门大学软件学院麻琳健老师。不能放在信封里)。

3、考生应于2006年4月29日携带以上有关证件的原件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参加面试。

六、录取与入学

1、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上线考生须参加面试。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名额的 10%。

2、参加2006年1月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申请免笔试的考生,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确认和审批。

3、2006年秋季入学。入学前必须就培养等有关事宜和厦门大学签订协议书。

4、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证书及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项目技术报告、关键技术的研究论文、软件工程项目管理成就等)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经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
授予厦门大学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2]665号)和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闽价[2004]费16号)精神,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学生须缴纳学费(含论文指导和答辩费),学费总额为40000元。学生在第一学年开学报到时缴纳选课费20000元,在进入论文阶段时(通常为第二学年开学注册)缴纳论文指导费、答辩费20000元。教材费用自理。

九、联系、咨询方式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办公室,地址:厦门大学海韵园办公楼A107室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网址:http://software.xmu.edu.cn ;E-mail: software@xmu.edu.cn

电话:0592-2580600(麻老师)、2580588(邵老师);传真:0592-2580500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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